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本文转自【陕西都市快报(dūshìkuàibào)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(jūmín)和非居民用
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(tōngzhī)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(gèchéngrán)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(liándòngjīzhì)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下调我市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(shìxiàng)通知如下。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(yuán),第二、三(sān)阶梯价格按照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。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(xīānshì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(zì)2025年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(jiésuàn)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(tígāo)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(liándòng)调整(tiáozhěng)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(yuè)30日
西安市(xīānshì)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(tōngzhī)
各区县(qūxiàn)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(qǐyè):
根据天然气(tiānránqì)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(jīng)研究,现(xiàn)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(yòng)管道天然气(tiānránqì)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(yīngyòuér)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(shēnghuó)用气,社区康护(kānghù)、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居民用气3.14元(yuán)/m⊃3;;
(三)车用天然气4.04元(yuán)/m⊃3;。
自2025年6月1日起(rìqǐ)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(rènzhēn)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(gōngzuò)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(shìfā)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(hào)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(gǎigé)委员会
2025年5月(yuè)30日
来源:西安市(xīānshì)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
本文转自【陕西都市快报(dūshìkuàibào)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(jūmín)和非居民用
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(tōngzhī)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(gèchéngrán)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(liándòngjīzhì)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下调我市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(shìxiàng)通知如下。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(yuán),第二、三(sān)阶梯价格按照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。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(xīānshì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(zì)2025年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(jiésuàn)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(tígāo)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(liándòng)调整(tiáozhěng)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(yuè)30日
西安市(xīānshì)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(tōngzhī)
各区县(qūxiàn)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(qǐyè):
根据天然气(tiānránqì)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(jīng)研究,现(xiàn)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(yòng)管道天然气(tiānránqì)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(yīngyòuér)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(shēnghuó)用气,社区康护(kānghù)、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居民用气3.14元(yuán)/m⊃3;;
(三)车用天然气4.04元(yuán)/m⊃3;。
自2025年6月1日起(rìqǐ)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(rènzhēn)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(gōngzuò)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(shìfā)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(hào)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(gǎigé)委员会
2025年5月(yuè)30日
来源:西安市(xīānshì)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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